向他国进行宣战时需选择宣战名分,在与他国宣战后,将降低两国信任度,并且关系转化为敌对。
效果:
规则:
- 攻占对方都城即可获得胜利
- 攻方同盟、附庸不可参战
- 不必经过天子同意即可宣战
- 攻方宗主不可参战
- 战争结束后,双方获得占领城邑
效果:
- 战争胜利后,主攻方国威+15
- 战争胜利后,主攻方国威+15战争胜利后,如果主守方是叛军,主攻方直接获得主守方所有城邑
规则:
- 攻占对方都城即可获得胜利
- 战争结束后,主攻方得到的守方城邑,不再存有复国主义
- 战争结束后,双方获得占领城邑
效果:
- 战争胜利后,主攻方获得主守方与主攻方势力可达的全部城邑
规则:
- 攻占对方都城即可获得胜利
- 攻方不可发起和谈
- 守方不可发起和谈
- 战争结束后,双方获得占领城邑
效果:
规则:
- 不必经过天子同意即可宣战
- 攻方宗主不可参战
- 攻方士气+15,守方士气-15
- 攻方不可发起和谈
- 攻占对方都城即可获得胜利
- 战争结束后,双方获得占领城邑
效果:
- 战争胜利后,主攻方获得主守方与主攻方势力可达的全部城邑
- 战争胜利后,主攻方夺取主守方全部国威
- 战争胜利后,囚禁对方全部宗室
规则:
- 不必经过天子同意即可宣战攻方宗主不可参战
- 攻方不可发起和谈
- 攻占对方都城即可获得胜利
- 战争结束后,双方获得占领城邑
效果:
规则:
- 攻占对方都城即可获得胜利
- 战争结束后,双方获得占领城邑
效果:
- 战争胜利后,主攻方获得主守方持有的全部属于淮南地区的城邑
规则:
- 攻占对方都城即可获得胜利
- 占领对方持有的全部淮南地区城邑即可获得胜利
- 某方占领城邑总分高于双方持有的淮南地区城邑的总分时即可获得胜利
- 双方仅可获得淮南地区的占领城市
效果:
- 主攻方胜利之后,主守方并入我国,且不存在复国主义
- 主守方胜利之后,主守方升为一级势力(并获得新名字)
规则:
- 攻占对方都城即可获得胜利
- 攻方不可发起和谈
- 守方不可发起和谈
- 战争结束后,双方获得占领城邑
效果:
规则:
- 攻占对方都城即可获得胜利
- 战争结束后,双方归还占领城邑
效果:
规则:
- 战争结束后,双方获得占领城邑
- 攻方士气+15,守方士气-15
- 攻占对方都城即可获得胜利
效果:
- 战争胜利后,主攻方可以处置守方国君
- 战争胜利后,主守方成为攻方附庸
规则:
- 攻占对方都城即可获得胜利
- 战争结束后,双方获得占领城邑
效果:
- 战争胜利后,主攻方需将夺取城邑人口的三分之一献给宗主
- 战争胜利后,主守方成为攻方附庸
规则:
- 不必经过天子同意即可宣战
- 攻方宗主不可参战
- 战争结束后,主攻方得到的守方城邑,不再存有复国主义
- 战争结束后,双方获得占领城邑
效果:
- 攻占对方都城即可获得胜利
- 战争结束后,双方归还占领城邑
- 主攻方退出王朝,则战争结束
- 主守方退出王朝,则战争结束
规则:
效果:
- 攻占对方都城即可获得胜利
- 战争结束后,双方归还占领城邑
- 攻方同盟、附庸不可参战
- 攻方宗主不可参战
- 主攻方退出王朝,则战争结束
- 主守方退出王朝,则战争结束
规则:
- 战争胜利后,主守方与全部盟友的关系变为中立
- 战争胜利后,主守方退出所在会盟
效果:
- 攻占对方都城即可获得胜利
- 战争结束后,双方获得占领城邑
- 攻方士气+15,守方士气-15
规则:
- 战争胜利后,夺取主守方全部国威
- 战争胜利后,主攻方可以夺取主守方一个附庸
效果:
- 攻占对方都城即可获得胜利
- 战争结束后,双方归还占领城邑
- 主攻方退出王朝,则战争结束
- 主守方退出王朝,则战争结束
规则:
- 战争胜利后,解散主守方超出本分数量的兵力
- 战争胜利后,罢免主守方超出本分数量的朝臣
- 战争胜利后,夺取主守方超出本分数量的附庸
- 战争胜利后,夺取主守方超出本分数量的城邑
- 战争胜利后,迫使主守方主流文化与我方相同
- 战争胜利后,主守方所有存在复国主义的城邑复国成功
- 战争胜利后,主攻方对主守方叛心≥60的城邑进行重新分封
- 战争胜利后.主守方成为攻方附庸
效果:
- 不必经过天子同意即可宣战
- 攻方同盟、附庸不可参战
- 攻方宗主不可参战
- 战争结束后,双方获得占领城邑
规则:
效果:
- 攻占对方都城即可获得胜利
- 战争结束后,双方获得占领城邑
- 主攻方退出王朝,则战争结束
规则:
效果:
- 攻占对方都城即可获得胜利
- 战争结束后,双方获得占领城邑
规则:
- 攻方得到的守方城邑,都存有守方母国的复国主义
- 战争胜利后,主守方并入母势力
效果:
- 攻占对方都城即可获得胜利
- 战争结束后,双方归还占领城邑
规则:
- 战争胜利后,主攻方可以处置守方国君
- 战争胜利后,迫使主守方主流文化与我方相同
效果:
- 攻占对方都城即可获得胜利
- 战争结束后,双方归还占领城邑
规则:
效果:
- 攻占对方都城即可获得胜利
- 守方国君死亡或者退位,则战争当即结束
- 战争结束后,双方归还占领城邑
规则:
- 战争胜利后,主攻方可以处置守方国君详情
- 战争胜利后,解散主守方超出本分数量的兵力
- 战争胜利后,罢免主守方超出本分数量的朝臣
- 战争胜利后,夺取主守方超出本分数量的附庸
- 战争胜利后,夺取主守方超出本分数量的城邑
效果:
- 攻占对方都城即可获得胜利
- 战争结束后,双方归还占领城邑
规则:
效果:
- 攻占对方都城即可获得胜利
- 守方国君死亡或者退位,则战争当即结束
- 战争结束后,双方获得占领城邑
规则:
- 战争胜利后,主攻方可以处置守方国君
- 战争胜利后,夺取主守方全部国威
效果:
- 攻方士气+15,守方士气-15
- 攻占对方都城即可获得胜利
- 战争结束后,双方获得占领城邑
规则:
效果:
- 攻占对方都城即可获得胜利
- 战争结束后,双方获得占领城邑
规则:
- 战争胜利后,主攻方对主守方叛心≥60的城邑进行重新分封
- 战争胜利后,主攻方获得主守方城邑文化与主攻方主流文化一致的接壤城邑
效果:
- 攻占对方都城即可获得胜利
- 守方国君死亡或者退位,则战争当即结束
- 战争结束后,双方归还占领城邑
规则: